新华社北京12月22日电题:坚定制度自信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专家谈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
新华社记者任沁沁、白阳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为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指明了方向。
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上海交通大学教授林彦近日受访时表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会议精神,对于深刻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我国根本政治制度的本质特征和优势功效,在新时代坚持好完善好贯彻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建设,意义重大。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的好制度
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正式建立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实践充分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和实际、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障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好制度。”林彦指出。
宪法规定,“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两者“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人大制度与民主制度的密切关系直接反映在现行宪法的文本中。”林彦认为,民主制度创新、民主实践拓展、民主效能提升,应当主要依托、根植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是完全符合宪法精神、宪法原则的制度导向,应当在为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法治保障时得以坚持。”他说。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将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有机融合
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不仅有完整的制度程序,而且有完整的参与实践。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的民主实践及相关制度安排,贯穿公共决策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林彦以立法中的民主制度设计为例指出,立法规划及计划制定、法律法规草案征求意见、提案、审议、表决、备案审查等各个环节都存在不同形式的民主机制,使得人大代表、公民、其他组织等均能为立法的完善群策群力、贡献智慧。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共有202件次法律草案向社会征求意见,有约110万人次提出307万条意见建议,许多重要意见得到采纳,最大限度凝聚了共识。
在我国选举制度中,人民通过民主选举产生人大代表,组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大代表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参加行使国家权力。
此外,全国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通过执法检查、专题询问、法规备案审查、特定问题调查等方式使民主制度相关的法律获得正确实施,捍卫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尊严和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将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有机融合在一起,发挥两种民主的各自优势,共同提升民主满意度和获得感。”林彦说。
在新时代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
在新时代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保障人民民主。
林彦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之所以具有强大生命力和显著优越性,关键在于它深深植根于人民之中,承载着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念和实践。
“巩固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根本目的在于落实人民的主体地位。”林彦说,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体现人民共同意志,维护人民合法权益,是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本质属性,也是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有效运行、充满活力的根本所在。
从与时俱进通过宪法修正案,到民法典为民量身定制“权利宝典”,再到从“史上最严”环保法律护航美丽中国建设……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同心同向,与民族复兴大业风雨同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不断转化为治理效能,人民民主焕发出勃勃生机。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对我国民主制度本质内涵的最新概括,也为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方向性的指引。”林彦表示,新的伟大征程上,我们要进一步坚定制度自信,不断发展具有强大生命力的全过程人民民主。(参与采写:朱家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