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需要处理82个案件,现在通过1个案件就可以解决。这一幕发生在浙江宁波法院系统推进审判领域“当事人一件事”改革过程中。
今年11月,黄女士焦急地来到浙江象山县人民法院石浦人民法庭,称在一家理发店酬宾活动中办卡充值几千元,但没几天理发店关门,老板“跑路”了。跟黄女士有相同遭遇的还有40人,都打算到法院起诉,追回充值卡里的钱。
按照惯例,41名消费者需各自到法院起诉该理发店实际经营人,将至少产生41个诉讼案件,如后续有案件执行,则将至少产生82个案件。
获悉案情后,该案承办人象山法院石浦法庭副庭长张鑫晖认为案件涉及人员较多、涉案金额较小,出于便民考虑,他建议原告方推选2名代表进行诉讼,由诉讼代表统一将起诉状提交至法院。
根据“当事人一件事”改革理念,张鑫晖通过诉的合并,将这41起案件进行合并审理,并说服被告进行调解。最终,在立案后第十五天,所有款项执行到位。
“没想到钱这么快就追回来了!”黄女士说,“就写了张起诉状,事情就圆满解决了,一点都不耗时耗力。”
在鄞州区人民法院,文娟工作室探索立案审判执行一体化模式,让当事人的“一件事”在“一个地”得到圆满解决。“传统民商事案件的办理可能涉及立案、审判、执行多个部门。为了让案件少转手,我们采用团队工作模式,专设立案窗口、审判团队、执行团队,让当事人在工作室就能完成案件全流程处置。”文娟工作室负责人黄文娟说。
“我们从小切口入手,持续推进审判领域‘当事人一件事’集成改革走实走深,既节约司法资源,减轻当事人讼累、降低诉讼成本,又让审判提质增效。”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邹立群介绍,自9月30日改革全面启动以来,宁波法院实施“合并诉讼”474件,解决纠纷2670个,10月份和11月份一审民商事案件收案同比下降3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