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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经纬7月27日电 27日,深交所向星光股份下发监管函。
截图来源:深交所网站
监管函指出,1月11日,星光股份披露《2022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100万元至7600万元。3月2日,星光股份披露《2022年度业绩预告修正 公告》,修正后预计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00万元至2600万元。
3月30日,星光股份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显示,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37.87万元。星光股份2022年度业绩预告与定期报告披露的净利润差异金额较大,且未及时修正。
星光股份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1.4条、第2.1.1条、第5.1.3条及第5.1.4条的规定。深交所希望星光股份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天眼查APP显示,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位于广东省佛山市,是一家以从事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为主的企业。经营范围为设计、加工、制造:LED照明产品及配件、照明电器、电真空器件、科教器材、电光源器材及配件、电子元器件、自动控制设备、二类消毒室、供应室设备及器具、水处理设备、空气处理设备、道路路灯、太阳能路灯等。
业绩方面,星光股份7月15日发布2023年半年度业绩预告,业绩预报显示,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320万元-450万元,比上年同期亏损减少89.95%-92.8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亏损820万元-950万元,比上年同期亏损减少79.12%-81.98%。
二级市场上,截至午间收盘,星光股份跌3.97%,报2.66元。(中新经纬APP)
【编辑:王京晶】